方雅婷- 基本資料
經理人姓名
方雅婷
性別
女
學歷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
經歷
永豐期貨期貨法人部期貨科長
華南期貨研發部襄理
基金資歷
投信公司
基金名稱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元大投信
元大納斯達克100增強成長精選ETF基金
2026年4月至今
6
8.40
35.63
元大投信
元大全球未來通訊ETF基金
2025年4月至2026年8月
16
100.64
108.35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500單日正向2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槓桿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25年2月至2026年8月
18
29.84
83.29
元大投信
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
2023年10月至今
36
174.01
204.56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500單日正向2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槓桿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
22
-20.12
-3.73
元大投信
元大巴西指數基金
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
38
26.98
38.49
元大投信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A不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1年11月至今
59
101.36
193.20
元大投信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1年11月至今
59
100.56
193.20
元大投信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I不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1年11月至今
59
89.89
135.59
元大投信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美元)(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1年11月至今
59
75.50
193.20
元大投信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澳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21年11月至今
59
89.54
193.20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500單日反向1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反向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9年11月至今
83
-67.06
338.49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ER指數期貨基金
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
4
14.21
-1.05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ER單日正向2倍指數期貨基金(本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
4
30.20
-1.05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日圓ER單日反向1倍指數期貨基金(本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
8
1.19
0.31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ER單日反向1倍指數期貨基金(本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定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
13
-15.69
-0.74
元大投信
元大道瓊白銀ER期貨基金
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
15
5.61
-4.15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日圓ER單日反向1倍指數期貨基金(本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
9
-0.70
4.34
元大投信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期貨基金(本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定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
4
-10.03
10.83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