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柏瑞美國雙核心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 |
| 基金公司 | 大都會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10日 | 基金經理人 | 劉文茵 |
| 基金規模(億) | 2.86台幣 (2026/08/31) | 成立時規模(億) | 32.04(台幣)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 | 保管銀行 | 中國信託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0元 |
定時定額 | 有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參考手續費(%) | 3.0000 | 參考贖回費(%)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本基金買回費用目前為零。 |
| 最高管理年費(%) | 1.0000 | 參考保管費(%) | 0.16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美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2 |
| 投資區域 | 台灣,美國 |
| 基金統編 | 48873398A |
配息頻率 | - |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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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1.除中華民國相關債券外,本基金得投資於由美國政府、其行政機構或機關或其他美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美元計價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 2.亦得投資於境內或境外固定收益型基金及 ETF 等。 3.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上述外國債券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十(含)。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整體債券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在ㄧ年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但投資未經信用評等或未達金管會所訂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之轉換公司債者,該投資金額不計入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