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瀚亞債券精選組合基金S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基金公司 | 瀚亞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20年3月24日 | 基金經理人 | 陳姿瑾 |
| 基金規模(億) | 0.01台幣 (2026/08/31) | 成立時規模(億) | N/A(美元) |
| 基金類型 | 全球組合型債券型 | 保管銀行 | 玉山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參考手續費(%) | 3.0000 | 參考贖回費(%) | 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者)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
| 最高管理年費(%) | 1.0000 | 參考保管費(%) | 0.13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報酬等級 |
RR2 |
| 投資區域 | 全球 |
| 基金統編 | 48801000H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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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1.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或貨幣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即境外基金)及利率或債券相關之外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反向型 ETF);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及韓國店頭市場(KOSDAQ)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惟不得投資於組合型基金。2.本基金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並依下列規定投資:(1)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投資於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本數);投資於境外基金及利率或債券相關外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總金額,每季平均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十(含本數);且投資於債券性質子基金之總金額,每季平均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本數)。(2)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3)前述有關每季平均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上限或下限,係指本基金於每年度三、六、九、十二月終了之日,依該季每一營業日持有該等子基金之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總數,除以該季之營業總計算日所得平均比例,不得超過前述之上限,亦不得低於前述之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