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富達亞洲總報酬基金-I類型月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基金公司 | 富達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5日 | 基金經理人 | 夏苔耘 |
| 基金規模(億) | 0.00台幣 (2026/08/31) | 成立時規模(億) | N/A(台幣)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亞洲新興市場 | 保管銀行 | 中國信託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30,000,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參考手續費(%) | N/A | 參考贖回費(%) | 本基金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現行買回費用為零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詳公開說明書 |
| 最高管理年費(%) | 0.6250 | 參考保管費(%) | 0.26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亞洲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 投資區域 | 亞洲地區 |
| 基金統編 | 42439952H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費用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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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 (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 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 次順位金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包括符合金融主管機關所定合格資本工具之非普通股權益之其他第一類資本( 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或第二類資本( Tier 2 Capital)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Capacity, TLAC)債券)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 (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 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Exchange Traded Fund)。 (3)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亞洲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