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FD02035 元大新興印尼機會債券基金B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基金公司 | 元大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15年9月15日 | 基金經理人 | 陳慕忻 |
| 基金規模(億) | 0.19台幣 (2026/08/31) | 成立時規模(億) | 0.03(美元)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亞洲新興市場 | 保管銀行 | 台灣中小企銀 |
| 單筆最低申購 | 2,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參考手續費(%) | 4.0000 | 參考贖回費(%) |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本基金買回費用及短線交易之認定標準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 |
| 最高管理年費(%) | 1.0000 | 參考保管費(%) | 0.25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印尼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 投資區域 | |
| 基金統編 | 42321314C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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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且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印尼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60%;前述印尼債券係指(一)由印尼政府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並於公開明書所列本基金可投資國家發行或交易之債券;(二)由印尼以外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而於印尼發行或交易之債券;(三)受惠印尼經濟發展,與印尼貿易往來密切之「印尼機會國家」政府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惟投資於「印尼機會國家」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且單一印尼機會國家之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3.本基金得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並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1)投資之非投資等級債券以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40%。本基金所稱「新興市場國家」詳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2)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3)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