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FD16001 宏利臺灣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 基金公司 | 宏利投信 |
| 成立日期 | 1998年7月20日 | 基金經理人 | 周鉦凱 |
| 基金規模(億) | 16.79台幣 (2026/08/31) | 成立時規模(億) | 30.87(台幣) |
| 基金類型 | 國內股票開放型一般股票型 | 保管銀行 | 臺灣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3,000元 |
定時定額 | 有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參考手續費(%) | 2.0000 | 參考贖回費(%) | 短線交易買回費0.1% |
| 最高管理年費(%) | 1.6000 | 參考保管費(%) | 0.15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台灣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 投資區域 | 台灣 |
| 基金統編 | 73982057A |
配息頻率 | - |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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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下列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一)、 投資於國內上市、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上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二)、 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六個月後,投資於股票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投資於股息收益股票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前述股息收益股票係指:該股票之平均股利率(即現金股息/股價)不得低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之平均股利率之八成。所謂「現金股息」係指該股票之發行公司最近一年內已公布(經股東會通過)之現金股息;「股價」係指每一營業日各該股票之收盤價;經理公司應於次月第一個營業日以前一個月最後一個營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所示之上市股票之平均股利率資料為準,進行檢視,本基金原持有符合前述「股息收益股票」定義之股票,如因定期更新,致本基金不符合前開所定投資比例限制者,經理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本款所定投資比例限制。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況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前述所指「特殊情況」,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證券交易所及櫃檯中心發佈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最近六個營業日指數累計漲幅超過10%(含本數),或跌幅超過10%(含本數)。2.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指數累計漲幅超過20%(含本數),或跌幅超過20%(含本數)。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款之比例限制。 |